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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《治驼》选自《雪涛小说·催科》是江盈科的作品。只管把背医直了,却不顾驼背人死活的笑话,这哪里是医生,分明是在害命。面对对方天花乱坠的吹嘘,居然把自己的身家性命都交给了一个庸医。可笑之余,也引起我们的深思。
作品原文
治驼
昔有医人,自诩(媒)能治背驼,曰:“如弓者、如虾者、如环者,若延吾治,可朝治而夕如矢矣。”一人信焉,使治驼,乃索板二片,以一置地下,卧驼者其上,又以一压焉,又践之。驼者随直,亦随死。其子欲诉诸官。医人曰:“我业治驼,但管人直,不管人死。”呜呼!今之为官,但管钱粮完,不管百姓死,何异于此医也哉!
重点字解释
1.媒:介绍,夸耀
2.延:请,邀请
3.鸣:告发
4.诩:夸耀
5.矢:箭
6.业:职业
7.昔:以前
8.使:让
9.但:只
10.索:要
11.直:笔直
12.以:把
13.置:安放
14.于:在
15.践:践踏
16.亦:也
17.欲:想要
18.诸:兼词,之于
18.为:做
19.异:不同
20.曲环:圆环
21.欲:想要
22.但:只
23.其子欲诉诸官:那人的儿子想要到官府告状。
24.何异于此医哉:与这个医生有什么不同呢?
25.焉:他
注:关于焉的用法:[1]语气词[2]介词结构,于之,在这里,在那里[3](二之){1}代词,它,他,她;{2}指示代词,这,那
作品译文
从前有个医生,自己夸耀自己能治驼背,他说:"背弯得像弓一样的人,像虾一样的人,像环一样的人,如果请我去医治,保管早上治了,傍晚就像箭一样笔直了。"有个人相信了他,就让这个医生给他治驼背。医生要来两块门板,把一块放在地上,叫驼背人趴在上面,又用另一块压在上面,然后到门板上践踏。驼背人的背很快就弄直了,但人马上就死了。那人的儿子想要到官府去告状,这个医生却说:"我的职业是治驼背,我只管治驼背,不管人的死活!"现在官府当官的,只管钱粮上缴完成,不管百姓死活,与这个医生有什么不同呢?
作品寓意
一、办事如果只讲主观动机,不管客观效果,那就只能把事情办糟。
二、光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,必须要辅之以科学有效的措施。
三、一定要分清轻重,不能本末倒置 。
四、讽刺了在社会上有像治驼人草菅人命的现象,具有警示的现实意义。
五、做任何事情都要负责任。
六、不负责任的人跟这个庸医多么地相似。
七、治标不治本,只看到并处理了表面问题,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
教训
一、光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,必须要辅之以科学有效的措施。寓言中的庸医扬言他专治驼背,经他着手的病人,都能治好。但是他的治疗方法却是用两块木板夹住病人,用人在木板上面踩踏。这显然不是科学的治疗方法。我们每个单位在年初时都会提一些年度目标,向职工展示美好的前景。比如许多单位都会说要改善职工生活,提高职工福利待遇。这本是个很好的愿望,也是受职工欢迎的愿望。但如果在实现这一目标时,不是通过正规渠道,那就成“庸医”了。这种例子不是少数。如有的单位通过乱收费来增收,有的通过非法手段来增收。今天报上刊登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(已判刑),就是要求每一个私营业主向纪委缴40万元买一块纪委颁发的保护牌,不买的话就通过种种手段刁难,甚至把业主“双规”。这样的人不是“庸医”是什么?这样不但没有为职工谋好利益,反而损害了职工的利益。
二、一定要分清轻重,不能本末倒置。寓言中的庸医把病人治死了,驼背的儿子找医生评理,他却说:“我只管把他的驼背弄直,哪管他的死活!”他的错误就在于顾此失彼,轻重不分,本末倒置。在回答治驼背与救性命这两者之间谁更重要的问题时,他选择了前者,即轻者。而对更重要的“性命”,他却忽视了,因而酿成了把活人治死的恶果。我们平时的工作中,也经常要治理一些不良现象,如职工上班不遵守纪律、工作积极性不高、违犯操作规程等等。在出台一项管理措施或有关政策时,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其实施的后果,避免因为治理了这些问题,又衍生出了其它更加严重的问题。在实施过程中,如果发现操作走样,或是因为政策、措施本身不完善,必须及时纠正,以免酿成恶果。假如寓言中的医生听到病人呼救时,能及时停下来,病人就不至于丧命了。
作品出处
江盈科《雪涛小说·催科》
《雪涛小说》为江盈科著。江盈科为明代文学家,小品文造诣极深。《雪涛小说》、《谈丛》、《谈言》、《闻纪》、《谐史》五种,传奇诙谐,信手而至,独抒性灵,横生妙趣;晚明末世,危机四伏,忧国忧民之情,亦明时形诸笔端。
作者简介
江盈科(1553—1605),字进之,号渌萝。桃源人。其祖父伯玉、父亲风翎均“课于农”。江盈科从小聪慧,明万历五年(1577)入县学为生员。十三年(1585)乡试中举,“自为诸生,名已隆隆起”。但是,此后于万历十四年、十七年两次赴京参加进士考试,皆不第而归。
万历二十年(1592)三月,与公安袁宏道同榜进士及第。八月,授长洲(今江苏吴县)县令。长洲属三吴,“赋税之重,甲于天下”。江盈科同情百姓,常因催科不力而遭“长官詈骂”。为缓解人民“京解诸役”之苦,置役田二千余亩以资役费。任职六载,贤令名声远播。
万历二十六年(1598),先报吏部主事,旋因李应策劾奏江盈科“以征赋不及格”而改官大理寺正。是年冬离京,奉命恤刑滇黔。两年后升户部员外郎并主试四川。 三十二年七月,擢四川提学副使。次年八月,病逝于四川。后归葬桃源苏溪。
江盈科为政体察下情,兴利除弊,是一位难得的贤吏。他所著《王者所天在民论》,认为“民为王者之天,王者之心”。王权表露形迹,天下民众总是设法逃避;而民权表现的是心,却无迹可寻,民心向背,关系社稷的存亡,力量无比。因此,为官者必然“不敢忽民,不忍残民,不能一瞬息忘民”。
他批评当时的朝政腐败:“宫中黄金高如斗,道旁死人不如狗。民苦君乐不忍闻,分明藉资与敌手”。袁宏道赞叹江盈科“痛民心似病,感事泪成诗”。在文学上,江盈科参与创立公安派,贡献巨大。他为文主张“元神活泼”,写真性、真情、真我,被袁氏兄弟称为诗文“大家”。传世著作有今人黄仁生博士辑校、由岳麓书社出版的《江盈科集》。
其事迹留存史册,除桃源县志有记载外,其它如: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六十二史部十八传记类存目四,钦定大清一统志巻二百八十常徳府,江南通志卷一百十三职官志名宦二江蘇二府,湖广通志巻五十乡贤志,云南通志卷十八下之二,贵州通志卷四十五艺文,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一百六十五经籍考和明清其它笔记小说中,均有专项专条记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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